劳动关系
工作进展情况: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继续推进。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稳妥推进。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。继续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,一季度,全国共有5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,平均调增幅度14.5%。二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不断推进。一季度,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万件,同比上升1.6%,办结案件34.1 万件,调解成功率69.5%,仲裁结案率73%。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强。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,对部分地区开展专项督查。专项检查期间,全国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29件,集中公布887件重大欠薪典型案件,共为100.6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19.75亿元。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,目前,省级自查和实地核查已经结束,正在进行综合评议。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稳步推进。积极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,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,继续实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,引导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。
下一步工作安排: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。指导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。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,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行为。健全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制度,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。继续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。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。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,落实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,强化仲裁组织机构建设。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,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,畅通调裁审衔接渠道,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。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。推广“双随机”抽查执法方式,推进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,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。加大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,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,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,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,将诚信评价、社会公布、信用协同监管、联合惩戒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,使失信企业在全国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严厉打击恶意欠薪。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。继续实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。组织开展农民工市民化创新模式推广活动,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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